通过与有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的共同努力,解决了黄河生态破坏的一些古老、困难和社会关注的“老问题”。三门峡市一家企业在黄河国家湿地自然保护区内非法修建鱼塘和建筑物,占地1400多亩。地方政府和有关监督管理单位已发出整改意见和处罚决定10多次,但公司未进行有效整改。检察机关主动担任党委、政府的法律助理。
一方面,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行职责。最终,该公司消除了抵抗,并与当地政府合作,拆除了79个非法鱼塘和3000多平方米的非法建筑。该案的成功处理,导致周边30多个非法修建的鱼塘被拆除整顿。共恢复湿地1700余亩,黄河国家湿地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逐步恢复,周边水域成为冬季白天鹅归巢的栖息地。
3、协调治理,为探索和构建依法治河的“首席+首席检察官”新模式贡献检察智慧。河南省检察机关在积极参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治理工作中,始终坚持“做好党政法律助理”的立场,准确把握行政执法的最佳组合以及检察机关的监督,充分发挥河长和检察长的作用。加强与黄河水利委员会、省干线办公室、干线网络相关成员单位的沟通与合作。
在实践中,探索建立合作机制,以实现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的有效衔接为主要内容。依法治河的新模式。一是与省、自治区领导班子建立正常的长效机制。他是第一个派遣检察官联络官到省河长办公室,通过贸易改善公共利益诉讼联席会议制度、执法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以及向案件移交线索的人。2019年,266个指数。